根据《杨浦区打造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人才工作若干意见(试行)》(杨委【2016】2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大众创业人才支持计划暨首届“杨浦创业之星”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人一般应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杨浦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三年以内(特别优秀的最长不超过五年),具备所申报创业项目实施的良好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项目未实际落地杨浦的,必须在获评后6个月内在杨浦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2、申报的创业项目须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技术水平较为先进的科技型项目;具有重要商业模式创新特征的模式创新性项目;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重点的创新型现代服务项目;或是具有独特原创意义和社会价值的文化创意项目。
3、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发展有明确目标,拥有结构合理的人才团队,能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已获得“3310”资助及原“鼎元资金”资助的创业者不能申请该类别资助。
1、园区申报:申请人将完整的项目计划书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发送至各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指定邮箱。
2、自主报名:发送商业计划(ppt)至组委会官方邮箱ypcyzx2016@163.com进行申报,获得预审通过后再递交正式申报材料。
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园区项目可以至各科技园区咨询报名(报名点附后),自主报名项目可联系021-61178096,黎老师。
本次活动由杨浦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主办,共青团上海市杨浦区委员会、上海杨浦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承办。
具体可咨询园区相关负责人。
联系人:佘小宇
联系方式:021-65127107
邮箱:kjy-sxy@sh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