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国家大学科技园职称申报受理工作试行办法
一、受理点设立后应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一)为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提供咨询、指导;
(二)对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受理点认为基本合格的申报材料,按规定程序受理和转送;
(三)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职称评审、职称考试、职称政策等相关信息进行宣传;
(四)定期组织相关培训;
(五)其他职称申报受理相关工作。
二、服务收费应符合以下原则:
(一)受理点提供的信息服务、咨询服务等不得收取费用;
(二)受理点提供的相关培训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核定价格;
(三)受理点提供的有偿服务要将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在服务网站、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公布
三、受理点开展职称服务应符合以下规范:
(一)受理点要在服务场所挂市科协授予的“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点”铭牌;
(二)受理点服务网站要有职称申报专栏传递职称相关信息;
(三)受理点要有职称申报服务指南、常见问答等(可以用服务中心提供的《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服务指南》、常见问答),并上服务网站;
(四)受理点提供职称相关信息和咨询要有据可依;
(五)受理点提供的其他职称申报个性化服务要在申报者自愿的前提下开展。
四、受理点应当做好服务记录,服务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受理点的邮件、电话、QQ、微信咨询记录等;
(二)受理点开展培训的照片、培训记录、培训反馈、报道等;
(三)受理点受理申报材料的申报者姓名、联系方式、申报专业、评审结果等信息。
五、受理点每月应向区科协和服务中心提交《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点月报表》(以下简称月报表),接受市科协和区科协对开展职称服务相关工作的跟踪,未提交月报表的,视作该月未开展过任何职称服务相关工作。
六、受理流程:
(一)园区各企业有申报需求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申报要求及条件准备申报材料;
(二)单位人事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在申报表上盖章;
(三)申报人本人在21世纪网站上申报;
(四)申报的书面材料交于我受理点相关工作人员;
(五)园区将聘请相关科研院所的专家组成审核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中级职称申报收取审核费用300元,高级职称申报收取审核费用500元);
(六)经过园区初审通过的可向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中心推荐。
申报条件:
职称 | 助理工程师 | 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 教授级高工 | 高级经济师 |
学历 | |||||
大专 | 工作满三年 | 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 —————— | ||
本科 | 工作满一年 | 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 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受聘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五年(含)以上 |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五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三年) | |
硕士 | 考核合格 | 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 |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四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两年) | ||
博士 | ———— | 考核合格 | 从事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 |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两年(其中从事经济工作满一年) |
申报流程:
l确定个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及受理范围(www.21cnhr.gov.cn及www.spta.gov.cn);
l网上申报(www.21cnhr.gov.cn“职称专家”栏目及www.spta.gov.cn);
l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上海市科协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
申报材料:
l填写完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
l申报人撰写能反映自己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l申报人的所从事工作、专业内容相关的论文、论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l申报人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公需课程培训合格证书等;
l申报人的专业技术成果和业绩证明材料;
l各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更多具体信息可咨询园区办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