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申请通知
发布者:陆奇巍发布时间:2016-09-27浏览次数:1628
《杨浦区打造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区人才工作若干意见(试行)实施细则》(1602)在现代设计、科技金融、信息技术、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杨浦重点发展的智力密集型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内,或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企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的从事技术、研发、管理并符合我区人才目录的高层次人才,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申报: 1、所在企业注册经营均在杨浦,且企业上年度地方税收留存部分超过200万,或企业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经主管部门推荐,区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认可的; 3、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距劳动合同到期半年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费;4、在企业担任重要的技术、研发或管理职务,对企业发展贡献大;5、通过户籍、人才居住证、夫妻分居方式引进本市的人员,在上海无产权住房,企业无集体宿舍,在上海租房且签订租房合同一年以上。根据申报者的岗位、学历、职称、年收入、为企业做所贡献等条件,提供800元/月至1500元/月的房租补贴。同时,每月租房补贴总额不超过房屋租金,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个人申请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单一企业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重点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两份及人员汇总表(请自行下载表 http://www.yangpuhr.com),电子版填写完整后请发送至ypzfbt@163.com;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3、近期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合同期限须一年以上,且申请期距离合同终止期半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个人记录(网上清单);4、最近一年内的申请人电子税单(税务网打印,单位盖章);6、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聘书;7、在沪居住地证明(与中介签订的三方协议租房合同一年以上)原件及复印件;8、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集体户口的,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集体户口户籍证明,申请人为家庭户口的,请提供含首页的完整户籍材料)1、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申报;3、由用人单位至杨浦区重点人才租房补贴受理窗口(淞沪路605号C-D座一楼)提出申请; 4、区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申请单位和人才的实际情况,组织区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5、经评审入围的申请人信息,在杨浦人才网、杨浦时报等媒体及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 6、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优秀人才租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租房补贴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享受人才租房补贴的人才因购买产权房或本人离开企业单位的,本人及所在企业单位应当及时向杨浦公共人事服务中心提出停发租房补贴。未及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个人及所在企业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个人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企业取消申请资格。受理地点:杨浦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淞沪路605号C-D座一楼租房补贴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