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11”促销法律风险的温馨提示

发布者:陆奇巍发布时间:2016-11-10浏览次数:329

园区电商、微商企业注意啦!

11”即将到来,有关促销的法律风险相关提示如下:


一、禁止价格欺诈,规范价格标示。对于划线价务必在明显位置做价格说明,如:划线价表示经销商指导价、吊牌价、建议零售价等,非原价。或者划线价是此次降价前的最低成交价,要有交易记录。

注:原价的定义在此次降价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内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成交价,如前七日内没有交易价格,以最后一次成交价格为原价。

二、禁止使用最高级用语。诸如:最好、最佳、顶级、第一等

三、禁止使用与事实不符的宣传用语,网页上对产品、服务的描述、宣传,要有事实依据,相关数据要注明出处,相关宣传要能提供证明材料。

四、有关食品、保健品的宣传不得出现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用语,不得使用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五、商品的标签、标识要齐全,不得出现销售三无产品的情况。

  

特此提示!


上海海洋国家大学科技园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