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科技企业,全面推进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根据《杨浦区科技小巨人工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1、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在杨浦区,完成2015度上海市科技企业统计年报;
2、制造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软件或科技服务类企业的研发人员人数不低于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
3、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且近三个会计年度主要经济指标稳健增长,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市场表现,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5、企业重视科技投入,创新能力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6、企业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7、经由注册地所在科技园区或户管所在地投促办出具推荐意见;
8、历年承担国家和本市各类科技产业化项目无不良项目实施记录;
9、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已获得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及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立项的,不可再申报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
二、申请材料
企业按照要求填写《杨浦区科技小巨人企业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2014-2015两个年度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须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章;
3、2016年未做审计报告的可提供年度会计报表;
4、企业信用等级证明、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鉴定证书、检测报告、合同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及其他需报送的材料。
书面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三、受理方式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24日止,企业将完整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一份)递交所属科技园区,由其受理汇总后集中向区科委推荐;或经税管所在地投促办推荐后递交到区科委。
书面材料集中送达时间为2月20日-2月24日每个工作日的9:00—17:00。
受理地点:杨浦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隆昌路690号底楼大厅)
联系电话:65690561、65683613
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七年一月十九日
【园区联系人:余老师 6512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