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自2016年10月1日起,国家全面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制度后,纳税人还存在不少疑惑。为此,对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后,纳税人需要办理及应该注意的涉税事项进行了梳理.
税务局提醒五证合一纳税人:这3个事项一定要注意!
1. 企业信息补录全 办税快捷又方便
需要采集补录的涉税基础信息包括银行账号、财务负责人信息,核算方式、从业人数、会计制度、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等。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在税收征管系统中录入补充信息。补充信息全部采集完毕后,打印补充信息,纳税人签章确认即可。
2. 变更税号很简单 提前准备是关键
办理变更纳税人识别号的企业如使用税控开票设备,税务机关需对原有税控开票系统予以注销发行,并按新纳税人识别号重新发行。在这之前,纳税人需将开具旧纳税人识别号的销项发票开具完结,并告知购方纳税人及时完成认证;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应在系统中进行作废操作,确保发票结存为零;开具为旧纳税人识别号的进项发票对方应全部认证完成。
3. 银税协议轻松签 网上缴税省时间
签署《实时缴税协议书》,每次完成纳税申报,税款就可从银行直接划转入库。如果纳税人识别号发生了变更,原先签订过的《实时缴税协议书》需要终止,得填写《终止‘实时缴税协议’申请书》,然后再按照现在的信息重新签订《实时缴税协议书》。方便纳税人网上缴税。
收票时怎样审查虚开发票?
一是审查税务登记证、出库单、开具的发票、银行账户上的企业名称是否一致;
二是通过对方的一般纳税人登记相关凭证,审查对方是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三是通过对方的发票领购簿,审查开具的发票是否确实是对方领购的发票;
四是通过库存商品账、生产成本账和有关凭证,审查购进的货物是否是对方购进或生产的货物。如果对取得的发票存在疑问,应当暂缓付款和申报抵扣有关进项税金,及时向税务机关求助查证。尤其是对大额购进货物,或者是长期供货的单位,更应当作重点审查。